修无情道后我飞升了_分卷(10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分卷(10) (第2/3页)

 上林苑(十二)

    ??出来了

    ??百年期间,当然发生过大事。

    ??朝代总有迭代之时,可惜这个天下,自从周峰被一把大火烧死在高火台上之后,再也没有那样的能臣了。

    ??他们自相残杀,因为各种各样的利益纠纷,争个你死我活。

    ??位面不完全也造成那些人,情感心智上的缺失,周峰所开创的盛世,不过百年。

    ??书堂也会蒙尘,赤子之心也会跌入泥淖。

    ??更何况还有一个疯子玄柘。

    ??他一剑宰了已经是第三代混吃等死,沉溺于酒色的狗皇帝,朝堂之上噤若寒蝉,这个国度的脆弱表皮已经过了摇摇欲坠的时候,而是彻底坍塌。

    ??血雨腥风,有无辜枉死的好人,也有罪有应得的坏蛋,他们的血肉魂灵纠缠不休,附在上林苑奔腾的万兽里。

    ??麒麟独生。

    ??它日日等着。熬着

    ??终于,有一天熟悉的气息宛如一道流星划过长空,打碎这片混沌世界的结界,来到上林苑里。

    ??某刀的碎片,虽然并不完全,却比当初强横了不知多少倍。

    ??麒麟等的人,终于来了。

    ??故事的结局已经讲完,因果轮回,果然是报应不爽。

    ??只可惜,周峰还是没能护住他心心念念的大楚。

    ??上林界囚锢仙人之魂,过了小世界的两百年,现实中上林苑半空的流星漩涡才停止转动。

    ??被漩涡吸进去的人,也被放了出来,极少数特殊情况殒命在里头,大多数人因为是寿终正寝的缘故从中也能跳脱出来,回到现实,他们是那个位面的芸芸众生。

    ??正是因为牵扯不深,所以在里头具体发生了什么,记忆记得也不太清楚,权当做了一场梦。

    ??周峰本该魂飞魄散,可他和那头麒麟因为麒麟血紧密相连,成为上林界同源的护界人,也跟着从流星漩涡里跌出来。

    ??踉跄两步就被一个人搂住腰肢,稳了身形。

    ??是玄柘

    ??按理说,小别胜新婚,又或者说一日不见兮,思之如狂,可周峰现在心里头,委实有点尴尬。

    ??这一世他和玄柘本是认识没两天的好友,上一辈子自己死因成谜,本就多多少少的掺和着一点暧昧关系,如今入了小世界,自己还有亏欠于他的地方。

    ??就在刚才钻进小世界那一会儿的功夫,他不但跟玄柘睡了,过了一辈子,还欠人家一堆还不清楚的债务,这等局面,饶是周峰这种向来不在意脸皮这种外物的人,也不知如何是好。

    ??既来之,则安之。

    ??无情道让他的心如镜湖,风过,兴许吹起一片涟漪,但也就仅仅如此了。

    ??小世界不过是一场梦,梦里的事情,又怎么能当成真的呢?

    ??周峰不动声色的退开几步,距最是离恰到好处,不过分亲近,也不显得生疏。

    ??在上林苑里,谢谢你照顾。

    ??听到周峰这句话,玄柘原本满是光彩的眼精一下子暗淡下去,苍白着脸勉强笑了笑。

    ??不过黄粱一梦,周兄不必在意。

    ??奇怪,玄柘向来没大没小,再者也肯定比自己大,成了神仙的年纪估摸都能当他祖宗,进而为了显示距离,连「兄」都出来了。

    ??果真是为了避嫌。

    ??周峰莫名松一口气的时候,也隐隐有些别扭。

    ??这小世界里的「周峰」不是自己,里头的「玄柘」也不是玄柘,他俩在里头托生,并且小世界位面不完全,周峰损三魂一魄只留下孤勇,那冷心冷情只对那死去的道侣热乎的玄柘怕是丢了神志和自己,哦不,和「周峰」暧昧不清。

    ??他有什么可心虚的,黄粱一梦,都是假的,又不作数。

    ??玄柘和他就像穿上戏服的登台唱戏的人,粉墨一登场,按部就班罢了。

    ??周峰想着想着就释然了,摆出一副无动于衷,安定如山的态度,点了个头以示友好,便把思绪放在了麒麟兽上。

    ??「玄柘」在上林苑里如此待「周峰」,全是因为二人心智不全,少魂缺魄,肉壳子都没那里头。他们之间一场空梦,算不得数。

    ??可麒麟吱吱确实是上林小世界里面的兽,不像他和玄柘在里面压根不是一个完整的人。

    ??它不仅真情实感的等了他这么多年,还有当初那一碗麒麟血救了自己的命,否则也出不来这流星漩涡。

    ??毛犊生应龙,应龙生建马,建马生麒麟,麒麟生庶兽,凡毛者,生于庶兽。

    ??说实话,周峰之前也没见过吱吱如此气派的模样,「庶兽」比例成分占的比重比较大,四脚兽其实有点丑,虽能猜到几分麒麟雏形,今天再打量也不禁愣神。

    ??周峰坠入流星漩涡横穿上林,饲养一只如此小兽,细心呵护,视之如珍宝。

    ??在独木难支,孤影自照的那些难捱的年岁里,纵使吱吱只是一只小兽也能凭空生出怜惜之意,此情之贵重,周峰割舍不下。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